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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银市水务局精简优化行政 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8-02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印发《白银市水务局精简优化行政

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水务局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审改办             白银市水务局

                                                                                                           2017年6月14日

白银市水务局

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流程最优、效率最高,切实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经市水务局局务会议研究,现就7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如下精减优化方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审批申请书;项目所依据的文件;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工程设施情况;说明项目对河势变化、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防洪评价报告。

3.精简优化措施:

(1)制作审批申请书模板并在局网站公布。

(2)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10个法定工作日。

(3)水管站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核、审批(法定工作日10日内批复完成,不包括修改报告时间)。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白银市水利灌溉管理站及站长。

(二)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水电站、水库关于××年度安全度汛计划的报告》。

3.精简优化措施:

(1)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10个法定工作日。

(2)取消《××水电站、水库关于××年度安全度汛计划》的上报,报送《××水电站、水库关于××年度安全度汛计划的报告》。

(3)对中型水库安全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文件向市政府报备。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白银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办公室主任。

(三)取水许可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 取水许可申请书;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以及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不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的,需提供水资源论证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件;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属于水权转让的,提供水权转让相关材料。

3.精简优化措施: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5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21个法定工作日。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水政科及科长。

(四)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书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精简优化措施: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12个法定工作日。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水政科及科长。

(五)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签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书;拟报批水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审查签署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精简优化措施:

(1)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10个法定工作日。

(2)发展计划与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核,核发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发展计划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及科长。

(六)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规定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的除外);报初步设计的文件;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依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所需全部内)。

3.精简优化措施:

(1)审批要件“水资源开发项目应有具有相应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评估论证意见”,调整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提供。

(2)缩短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12个法定工作日。

(3)发展计划与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核、审批(法定工作日12日内批复完成,不包括修改报告时间)。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发展计划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及科长。

(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省级立项、征地面积不足5公顷和5万立方米)

1.流程设置:受理—审核—办结。

2.审批要件:《××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审查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批复的报告》。

3.精简优化措施:

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法定工作日精简压缩为12个法定工作日。

4.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白银市水土保持局及局长。

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本方案只对现行保留的审批事项主项进行精简优化,子项随主项同步优化。对原权责清单中已取消、停止执行和不能再精简的事项不再优化。需承接、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白审改办发〔2017〕3号),由市水务局提出承接、调整、取消、下放的具体意见,报市审改办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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