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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精简优化 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8-02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印发《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精简优化

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审改办        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14日

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特对市工商局职责范围内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6项备案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制定如下精简优化实施方案。

一、行政许可事项

(一)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名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核准,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对名称前冠“甘肃”的企业名称,放宽条件,网上直接申请登记,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省工商局、市工商局领取名称通知书,可以就近到所在地工商机关领取通知书。

(3)对名称前冠“中国”“中华”和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申请,由申请人网上直接向工商总局申请,由总局核准后,申请人可以在当地工商机关就近领取核准通知书,申请人无需再到总局申报、领取通知书,方便群众办照。

(4)积极探索“独任登记制”,将部分“一审一核”精简为“审核合一”。

(5)审查核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二)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公司)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实行证照分离,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除工商总局公布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项目和行业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申请人均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照,涉及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凭相关部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其余项目均可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4)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登记制,除国家规定的27个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额度和最低出资比例限制,将过去有限公司3万元、一人公司10万元、股份公司50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全部取消,取消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可以延期缴付、分期缴付,甚至零缴付也可以注册公司。

(5)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一照通用”。企业不再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6)积极探索“独任登记制”,将部分公司登记的“一审一核”精简为“审核合一”。

(7)核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三)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包括企业法人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实行证照分离,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除工商总局公布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项目和行业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申请人均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照,涉及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凭相关部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其余项目均可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4)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一照通用”。企业不再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5)核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四)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核准时限由1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五)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实行证照分离,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将180多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工商总局公布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项目和行业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申请人均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照,涉及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凭相关部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其余项目均可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4)实行“两证整合”,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两证整合、一照一码”,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两证整合”“一照通用”。个体工商户不再办理税务登记证。

(5)积极探索“独任登记制”,将部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一审一核”精简为“审核合一”。

(6)核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实行证照分离,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除工商总局公布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项目和行业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申请人均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照,涉及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凭相关部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其余项目均可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4)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一照通用”。企业不再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5)核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七)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实行证照分离,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除工商总局公布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项目和行业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申请人均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照,涉及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凭相关部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其余项目均可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4)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一照通用”。企业不再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5)核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实行证照分离,将“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除工商总局公布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项目和行业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申请人均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照,涉及需要办理后置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凭相关部门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其余项目均可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4)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一照通用”。企业不再办理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5)核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九)广告登记发布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两个环节。

(2)核准时限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二、备案事项  

(一)公司章程修改备案、公司设立(注销)分公司情况备案、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公司清算组备案、企业法人改变主管部门备案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积极探索“独任登记制”,将部分备案登记的“一审一核”精简为“审核合一”。

(4)核准时限由1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二) 拍卖活动备案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2)核准时限由1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三、行政确认事项

(一) 股权出质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企业登记申请通过甘肃企业登记网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实行网上预先审核后再到窗口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2)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3)积极探索“独任登记制”,将部分股权出质登记的“一审一核”精简为“审核合一”。

(4)核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市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二)动产物抵押登记

1.流程设置:受理—审查核准。

2.精简优化措施

(1)将办理流程精简为“一审一核”制两个环节。

(2)核准时限由1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以内。

3.责任科室及责任人:高新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及科长。

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本方案只对现行保留的审批事项主项进行精简优化,子项随主项同步优化。对原权责清单中已取消、停止执行和不能再精简的事项不再优化。需承接、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白审改办发〔2017〕3号),由市工商局提出承接、调整、取消、下放的具体意见,报市审改办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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